昌都市商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昌都市康衢供销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昌都集散中心仓承储场地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28   浏览次数:   【字体:

昌都市康衢供销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

昌都集散中心仓承储场地的公告

为推动昌都进出藏货源有效集散,确保我市特色商品和大宗物资高效畅达,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以及昌都市康衢供销有限公司“两地双向仓”仓储物流体系建设需要,特面向全市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公开征集承储承储场地及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仓储场地需求时间

2025年6月-2028年6月

二、仓储场地需求标准

昌都“集散中心仓”应具备分拣、加工、包装、储存等功能,整体面积不低于2000平并留有扩展空间,应符合国家仓库分级标准《通用仓库等级(GB/T 21072-2021)》二星级仓以上水平。

- 建有冷链设施、分拣中心并预留加工场地,以适应不同农产品的储存和加工需求。开展节能型通风贮藏库、节能型机械冷库和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建设,以满足不同农产品的保鲜需求。

- 昌都“集散中心仓”应配备信息自动采集监测传输设备,实现与“832”等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与后续建设的昌都智慧商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提高物流效率和市场响应。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产地市场信息大数据并适时发布。

- 昌都“集散中心仓”选择应充分考虑与未来川藏铁路在昌都设站的衔接,减少接驳时间、距离、成本,提升昌都“铁公”联运能力。

三、仓储场地业主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信誉,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有稳定的销售能力和销售渠道,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2.企业拥有全资或持有51%以上股份的冻库,或长期(单次租期在3年及以上)租赁使用的冻库。储存冷库应基本符合《中央储备冻肉储存冷库资质条件》标准,库内应合理分区标识。交通便利,具有较强的中转、装卸、调运能力。

3.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资产负债率低于70%。

四、报送须知

请有合作意向的企业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申请书(详见附件)及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的盖章扫描件(申请书需每页盖章)报送至昌都市康衢供销有限公司(318684373@qq.com),并写明报送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4835848

昌都市康衢供销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昌都集散中心仓承储场地业主企业提供材料清单

1.企业简介

2.营业执照副本

3.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意见

4.仓储产地产权证明(不动产登记证等)

5.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意见

6.仓储(含冷库)持股证明或长期租赁合同

7.仓储(含冷库)房产及土地使用证明

8.仓储(含冷库)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

9.仓储(含冷库)平面布局图

10.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其他证书(如有)

企业提供的证书等复制件(复印件、扫描件、彩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或者装订材料上加盖骑缝章,确保复制件与原件一致。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友情链接:
  • 自治区政府网站
  • 区(市)县政府门户网站
  • 市级部门网站

主办:昌都市商务局   地址:西藏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西路邦达社区316

邮编:854000   电话:18108956948(0895-4823708)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5-4823708;    举报邮箱:cdswj1810895694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