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康衢供销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
昌都集散中心仓承储场地的公告
为推动昌都进出藏货源有效集散,确保我市特色商品和大宗物资高效畅达,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以及昌都市康衢供销有限公司“两地双向仓”仓储物流体系建设需要,特面向全市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公开征集承储承储场地及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仓储场地需求时间
2025年6月-2028年6月
二、仓储场地需求标准
昌都“集散中心仓”应具备分拣、加工、包装、储存等功能,整体面积不低于2000平并留有扩展空间,应符合国家仓库分级标准《通用仓库等级(GB/T 21072-2021)》二星级仓以上水平。
- 建有冷链设施、分拣中心并预留加工场地,以适应不同农产品的储存和加工需求。开展节能型通风贮藏库、节能型机械冷库和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建设,以满足不同农产品的保鲜需求。
- 昌都“集散中心仓”应配备信息自动采集监测传输设备,实现与“832”等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与后续建设的昌都智慧商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提高物流效率和市场响应。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产地市场信息大数据并适时发布。
- 昌都“集散中心仓”选择应充分考虑与未来川藏铁路在昌都设站的衔接,减少接驳时间、距离、成本,提升昌都“铁公”联运能力。
三、仓储场地业主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信誉,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有稳定的销售能力和销售渠道,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2.企业拥有全资或持有51%以上股份的冻库,或长期(单次租期在3年及以上)租赁使用的冻库。储存冷库应基本符合《中央储备冻肉储存冷库资质条件》标准,库内应合理分区标识。交通便利,具有较强的中转、装卸、调运能力。
3.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资产负债率低于70%。
四、报送须知
请有合作意向的企业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申请书(详见附件)及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的盖章扫描件(申请书需每页盖章)报送至昌都市康衢供销有限公司(318684373@qq.com),并写明报送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4835848
昌都市康衢供销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昌都集散中心仓承储场地业主企业提供材料清单
2.营业执照副本
4.仓储产地产权证明(不动产登记证等)
9.仓储(含冷库)平面布局图
企业提供的证书等复制件(复印件、扫描件、彩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或者装订材料上加盖骑缝章,确保复制件与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