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依法可以采取哪些措施进行调查?企业是否有配合的义务?
2025年12月31日 04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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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出口管制法》的规定,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调查者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二)询问被调查者、利害关系人以及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三)查阅、复制被调查者、利害关系人以及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等文件、资料;
(四)检查用于出口的运输工具,制止装载可疑的出口物项,责令运回非法出口的物项;
(五)查封、扣押相关涉案物项;
(六)查询被调查者的银行账户。
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出口经营者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可被处以警告,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相关管制物项出口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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