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4年12月20日 06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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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藏生环督办〔2024〕2号)通知要求,我局按照《昌都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昌党发〔2024〕6号)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期限、12月我局牵头组织开展销号工作完成反馈问题1项,反馈问题为:9号(昌都市商务局对报废机动车监管缺位,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违规收集乱象突出)。
销号台账均已完成整改,整改资料由市商务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通过、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现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
举报电话:0895-4823708
邮寄地址:昌都市昌都西路,西藏昌都市商务局(邮编:854000)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映,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和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西藏昌都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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