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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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昌都市商务局是昌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工作要求, 把坚持党对商务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促进消费、稳定外贸、优化外贸、加大会展经济交流、扩大开放,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创建。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商务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

(二)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执行自治区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商业网点、商品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及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推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负责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 牵头推动重要产品追溯机制建设。按规定权限对拍卖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制度,负责商务领域行政执法。

(五)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食糖除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市酒类、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制度,对酒类、药品流通发展进行指导。

(六)研究提出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指导全市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推动进出 口品牌建设。组织实施国家拟订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

(八)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按照规定权限推进进出口贸易规范化与便利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规划,执行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国(境)外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做法,组织实施全市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指导、协调出口产品贸易摩擦应对和进口产品贸易救济申诉工作。跟踪调查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对全市相关产业的影响。建立全市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

(十一)按规定权限开展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全市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等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

(十三)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 执行国家有关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含公民出境就业)等。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口岸工作政策,负责全市口岸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六)根据授权,依法依规配合做好商务系统县处级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审批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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